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总结前五届全国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下简称服务周)活动。 此次活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承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国家级人才市场,地方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协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http://www.chrm.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www.newjobs.com.cn)提供技术支持。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
(二)组织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三)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
(四)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强化就业信息服务;
(五)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强化就业信息服务;
(六)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七)努力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八)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
(九)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
(十)开展困难家庭、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
届时各级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人才网站、毕业生就业网站等人才服务机构,将就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收集本地区用人单位针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集中在服务周内通过各种渠道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www.chrm.gov.cn)作为“全国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的技术支持平台,将与各省市政府人才网站联动,免费发布全国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及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信息等。
服务周期间,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以下是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所提供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 |